
公大集合产品的硬性条件。 所谓参公大集合产品是资管新规下的特殊产物,是一类过渡性金融产品。按照资管新规相关配套规则的要求,2018年之前设立、符合相关条件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需参照公募基金管理,并且要在规定期限内转为公募基金产品,否则将被采取规模管控等措施。 而将参公大集合转为公募基金产品的路径主要有两种:一是券商资管取得公募牌照;二是将产品移交给参股、控股基金公司管理。但第二种方式,会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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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0:13:53